规则来自三个地方:《签证法典》所引用的国际护照照片标准、美国国务院的照片要求,以及英国关于生物识别信息的规定。它们在尺寸、面部占画面的比例上各不相同,连能不能戴眼镜也不一样。
申根与美国对照
| 申根 | 美国 | |
|---|---|---|
| 提交方式 | 冲印在相纸上 | 上传到 DS-160 表格的文件 |
| 尺寸 | 35×45 毫米 | 51×51 毫米;文件为 600×600 至 1200×1200 像素的正方形,JPEG,不超过 240 KB |
| 面部 | 下巴到额头 32–36 毫米,占画面 70–80% | 下巴到头顶 25–35 毫米,占画面 50–69% |
| 背景 | 纯色浅色 | 白色或接近白色 |
| 眼镜 | 眼睛清晰可见即可 | 不允许 |
| 拍摄时间 | 6 个月以内 | 6 个月以内 |
| 数量 | 一张或两张,视领事馆而定 | 上传成功则无需纸质照片;部分领事馆要求带一张 |
申根:领事馆检查什么
每次申请都要交照片,即使上次的指纹仍然有效:指纹可在 59 个月内重复使用,照片不行。不符合标准的照片不予接收,在您补交之前,申请一直算不完整。这不是拒签,但在此之前材料不会往下走。
- 清晰,冲印在相纸上;家用打印机打在普通纸上的不行。
- 面部正对镜头,表情自然,嘴巴闭合。
- 双眼睁开、清晰可见,头发不遮挡眼睛。
- 光线均匀:脸上和头后都没有阴影,没有红眼。
- 画面里没有其他人和其他物品。
五个国家有什么不同
| 国家 | 数量 | 尺寸 | 背景 |
|---|---|---|---|
| 法国 | 2 | 宽 35–40 毫米,面部 32–36 毫米 | 纯色浅色 |
| 意大利 | 1–2 | 35×45 或 35×40 毫米 | 白色或浅色 |
| 西班牙 | 1–2 | 35×45 毫米或 3×4 厘米 | 浅色或白色 |
| 希腊 | 1–2 | 35×40 毫米 | 白色 |
| 匈牙利 | 1–2 | 宽 35–40 毫米 | 浅色或白色 |
《签证法典》对所有国家都一样,但每个领事馆、每个签证中心的表述各有不同,同一个国家可能在这个城市要一张、在另一个城市要两张。去照相馆之前,先看清您递交的那家领事馆的清单。
美国:一个正方形和一个文件
申请访客签证时,照片以文件形式上传到 DS-160 表格。上传只检查格式;照片是否合格,由领事馆工作人员决定。
- 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不得戴眼镜。唯一的例外是医疗原因,并须有医生签字的说明。
- 不得做任何修改:不能加滤镜,不能换背景,甚至不能用软件去红眼。
- 不得穿制服,不得戴耳机或耳麦。头饰只有在因宗教原因每天佩戴、且面部完全露出时才可以。
- 可以自己拍,但美国国务院提醒,多数手机摄像头达不到所需的画质。
- 如果确认页上照片的位置显示的是 X,说明上传失败:面谈时请带一张 51×51 毫米的纸质照片。
表格本身怎么填,见DS-160 指南。
英国:照片由对方来拍
申请访客签证不用带照片:面部照片和指纹都在签证申请中心采集。16 岁以下的儿童须由成年人陪同;5 岁以下的儿童只拍照。搜索时看到的 45×35 毫米冲印照片是英国护照的规定,不是签证的。
其他情况才需要电子照片——申请 ETA 旅行许可,或更新 UKVI 账户时。规定是:宽不少于 600 像素、高不少于 750 像素,JPEG 文件,50 KB 至 6 MB,纯色浅色背景。可以用手机拍,但最好请别人帮您拍;不得使用滤镜,也不得使用您护照上已有的那张照片。
眼镜、头饰、儿童
- 眼镜。三个目的地都摘掉:美国禁止,英国要求不戴,申根签证中心也常常这样要求。
- 头饰。只限宗教原因;英国也接受医疗原因。面部从下巴到额头、连同两侧边缘都要露出,且没有阴影。
- 微笑。都不可以:表情自然,嘴巴闭合。
- 儿童。画面里只有孩子:没有玩具、奶嘴和家长的手。申根对 12 岁以下儿童不采集指纹,但照片照样要交。
照片为什么被退回
- 尺寸不对或面部比例不对:申根照片放不进美国的正方形,反过来也一样。
- 照片超过六个月。领事馆看得到您以往申请的照片,旧签证上的那张一眼就会被认出来。
- 背景有阴影或花纹,白色衣服配白色背景。
- 修图和滤镜。
- 家用打印机打印的照片,或压缩到发虚的文件。
在 Vizir,签证专员会在您冲印或上传之前,把照片与您所递交领事馆的清单逐项核对。